風險管理政策與運作情形
為持續深化公司治理,提升企業永續發展,本公司於2025年11月10日成立風險管理委員會,為確保風險管理制度之完整性,本公司訂定「風險管理政策與程序」,經114年11月10日董事會通過,以作為本公司風險管理之最高指導原則。委員會由獨立董事擔任召集人,公司依重大性原則,每年定期至少評估一次風險,針對各項風險擬定風險管理政策及風險管理程序等機制落實執行,以有效辨識、衡量,及控制公司之各項風險,將其控制在可接受的範圍內。
組織架構
董事會:
風險管理之最高單位,以遵循法令並推動與落實公司整體風險管理為目標,明確了解公司營運所面臨的風險,確保風險管理機制之有效性,且負風險管理之最終責任。
風險管理委員會:
由最高經營團隊組成風險管理委員會,並由獨立董事擔任召集人,負責建立並持續完善公司風險管理機制,風險管理框架,提出風險管理規劃、執行與監督風險管理事務。
審計委員會:
依組織規程以獨立且專業監督公司財務報表之允當表達、簽證會計師之選(解)任及獨立性與績效、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實施、公司遵循相關法令等,並提出重大議題及有關建議供董事會決策。
風險管理小組:
依風險管理委員會制定之風險管理機制與框架,負責所屬單位之風險辨識、分析、評量與回應,並於日常管理中對風險進行管控,必要時建立相關危機處理機制。提報風險管理資訊予風險管理委員會,確保所屬單位風險管理及相關控制程序有效執行。
風險管理範疇
考量本公司及子公司整體之規模、業務特性、風險性質與營運活動,依短中長期的營業計劃及永續發展策略,透過完善的風險管理架構,由董事會、功能性委員會及高階管理階層的參與,使風險管理與公司之策略、目標產生連結,定調公司重大風險項目,提升風險辨識結果之全面性、前瞻性與適時性,並宣導融入營運活動與日常管理,及展開對應之風險控管與因應,以合理確保公司策略目標之達成。
運作情形
本公司於114年12月26召開風險管理委員會,推選召集人及會議主席,並經114年12月26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由獨立董事蔡慧玲擔任召集人及會議主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