供應商管理政策
一、目的
為實踐對供應商管理之承諾與責任,共同推動環境永續發展及維護基本人權,致力於落實企業社會責任,特訂定本管理政策以共同遵守與實踐。
二、勞工與人權
2.1. 供應商應遵守國際人權公約及國家勞動法規,須合法聘任所屬員工,保障員工合法權益
免受不法侵害,並尊重國際公認之基本勞動人權,及不得有危害勞工權利之情事。
2.2. 供應商應遵守職業安全衛生相關法令,採取必要之措施,避免及防止勞工發生職業災害,
保障勞工安全及健康。
三、誠信經營
3.1. 供應商應本於誠信經營原則,以公平與透明之方式進行商業活動。
3.2. 供應商從事商業行為之過程中,不得直接或間接提供、承諾、要求或收受任何不正當利
益,或做出其他違反誠信、不法或違背受託義務等不誠信行為,以求獲得或維持利益。
3.3. 供應商須嚴守各項保密規範及義務,本公司營業秘密及未公開之重大資訊不可對外揭
露。
四、環境永續
4.1. 供應商應遵循環境相關法規及相關之國際準則規範,適切地保護自然環境,且於執行業
務活動時,盡量減少能源消耗和溫室氣體排放,致力於環境永續之目標。
4.2. 供應商應建立具體環保節能措施,不得對環境產生重大負面影響,或有違反環保法規等
情事,並有效落實環境永續發展之企業文化。
五、智慧財產權保護
5.1. 供應商應當尊重知識產權,以保護知識產權的方法傳遞技術和生產知識;並承諾就本公
司、客戶、交易相對人所有受營業秘密法保護之機密資訊,於接收該等機密資訊後負
有保密義務,未經本公司書面同意不得利用或向任何第三方洩露、交付。
5.2. 供應商應確保所有其供應、移轉或交付予買方之產品或服務,均無直接侵害、間接引誘
或輔助侵害任何第三人之國內外智慧財產權。
六、供應商如違反上述之規定,本公司得要求其改善;若無法改善或情節重大時,本公司得終止
或解除契約。
為落實公司治理,保障投資人權益,普安科技除依相關法令及主管機關規定,定期提出經營成果、財務狀況報告、財務年報及每年固定召開股東會外,並於公司網站建立投資人專區,將公司財務資訊、公司治理、股東會訊息、重大訊息發佈等,以最快速的方式提供給股東參考,以利提升資訊揭露之時效性與透明度;此外,我們亦設置投資人專線及專責人員,提供投資人暢通的溝通管道與服務。
供應商/投資人關係聯繫窗口
| 供應商/投資人聯絡人 | 總經理室 |
| 姓名 | 陳忠誠 |
| 職稱 | 特助 |
| 電話 | +886-2-2795-1618 |
| 電子郵件 | jschen@swtc.com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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